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港籍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志雯建议:打造大湾区骑游双轴线******
中新网广州1月6日电 (记者 程景伟)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月6日开幕。香港籍广州市政协委员、瑰丽酒店集团首席行政总裁郑志雯建议,广州可以积极联动相关城市,联合香港、澳门,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骑游双轴线。
截至2021年底,广东省已累计建成碧道2900多公里,到2025年预计达到7800公里。《2021年广州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广州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8%。此外,港澳地区骑行也日益风靡,以香港为例,香港单车节是香港最大规模的单车盛事之一。
在郑志雯看来,以上这些情况都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发展统一规范的骑行活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粤港澳都有爱好者耳熟能详的骑游路线,但这些路线都尚未串联起三地,也没有统一规范,亟待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实现互联互通。
郑志雯建议,广州可以联动广东省内相关城市,联合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骑游双轴线。她说,“双轴”具体指的是“西线—人文之轴”和“东线—创新之轴”。
其中,“西线—人文之轴”线路规划为:从香港、澳门经港珠澳大桥到珠海后,以广东省绿道1号线为主轴,依次经珠海、中山、广州、佛山和肇庆等地。广东绿道1号线以大山大海为特色,重要景点包括肇庆七星岩风景区、佛山云东海、南沙蕉门河和珠海横琴长隆等。据介绍,此条轴线最大的特点是首次提出并实现港珠澳大桥的骑游功能。
“东线—创新之轴”线路规划为:从香港到深圳后,依次经深圳、东莞到广州增城区、从化区。该路线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休闲度假目的地于一体,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广深港澳科创走廊重合。
郑志雯认为,建设大湾区骑游双轴线,有着多方面的利好,包括有利于打造新型体育旅游模式,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湾区城市间良性互动,增强双向了解。
为更好赋能大湾区骑游双轴线的打造,郑志雯还建议,穗港澳合作策划举办国际骑游节、国际骑游赛等大型活动;广州还可以联合港澳的骑行组织,持续推出骑游轴线推广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