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认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发布旅游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认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编制该标准旨在推动落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引导非遗有机融入景区,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非遗旅游景区”),以丰富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引导非遗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
该标准由总体要求、认定内容、认定方法等部分组成。在总体要求方面,包括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状况、旅游景区的等级要求、安全生产状况等,同时明确非遗旅游景区认定坚持真实性、融合性、传播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在认定内容方面,包括非遗项目、空间场所、环境条件、产品业态、非遗商品、政策保障、运营管理7个方面;在认定方法方面,明确了认定机构、认定程序、认定方式、动态管理等。
据了解,非遗与旅游融合成为近年来各地旅游景区发展的新趋势,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非遗特色旅游景区,如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公布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共200个项目入选,其中78个为非遗旅游景区融合发展优选项目。